
- 索 引 号:SM10123-30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沙文旅〔2022〕15号
- 发布机构: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沙文旅〔2022〕15号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沙县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文社〔2010〕1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和完善沙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下列已是国家级、省、市、县级项目除外:沙县小吃制作技艺、沙县肩头棚、定光佛信俗、罗岩太保信俗、沙县红边茶制作技艺、三明黄酒西酿制技艺(沙县夏茂冬酒、玉露酒)、游春牛、迎龙迎烛桥、盖竹小腔戏、福袋刺绣工艺、华光天王庙会、七夕蒙学式、夏茂游鱼、沙县红粬制作技艺、香龙制作技艺、沙县玉石传统雕刻技艺、沙县茶坪打黑狮、食乌饭习俗、沙县椒畔草席制作技艺、沙县辣椒酱制作技艺、沙县荷门打神、沙县通天大圣信俗、沙县梅子根咸鸭蛋制作技艺、沙县豆豉油制作技艺、沙县曹氏骨伤康复传统疗法。
二、推荐申报条件
1.能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2.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传统,具有世代相传和鲜明沙县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
3.在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
4.能见证我区重要文化事象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我区的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5.体现历史与文化多样性的民间习俗、信俗,其社会影响原则上应在三个乡镇以上。
6.代表所在地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原则上应在三个乡镇以上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直接作用。
三、推荐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2.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申请报告。由乡(镇、街道)文化站向区文体和旅游局提交本地区的申请报告,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3)。
4.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
四、推荐申报程序
1.各地的申报工作由乡(镇、街道)文化站组织实施。沙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小组应对乡(镇、街道)文化站推荐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后,组织专家会议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向区文体和旅游局报送推荐名单。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推荐的申报项目,应由沙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小组部门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论证,向区文体和旅游局报送推荐名单。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质量。
2.在申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有利于增强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文化认同的相关项目,有利于展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以及具有鲜明沙县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3.在申报过程中,同一项目在不同乡镇(街道)流传的,应归并申报。
4.进一步规范项目保护单位。按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具体承担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保护单位,并履行申报、管理、保护和传承职能。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六、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1.请各地、各部门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沙县区文化馆(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沙县区文化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云舒
联系电话:0598-5822214
附件:1.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2.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乡(镇、街道)推荐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一、推荐意见:各一份(原件)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函件;
2.乡(镇、街道)文化站向区文体和旅游局提交本地区的申请报告。
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一式三份,以A4纸双面印制,代表性图片可彩色印刷。
三、电子文本:一份
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申报照片JDP格式使用CD光盘拷贝,光盘上标明申报地区、项目名称、材料目录等。
四、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辅助资料:一份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五)其它资料。
六、申报材料总目录
包括推荐意见、申报书、音像资料和辅助资料等,需标明编号、文件名称、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关信息。
附件2 项目代码: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申报书撰稿人:
主 管 部 门:
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印制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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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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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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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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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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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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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布 区 域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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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区域 及其 地理 环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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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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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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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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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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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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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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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总 体 概 况 |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字,不多于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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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此表可拓展)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8-10张,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二、建议项目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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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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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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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填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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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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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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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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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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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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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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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填写该单位与该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者保存较完整的资料、实物的情况;制定和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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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区文体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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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保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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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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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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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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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项目 名称 |
经费投入 (万元) |
依据说明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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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自 筹 |
地方(部门)投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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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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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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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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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 (项目名称)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 (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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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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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区直单位推荐的项目应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定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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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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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六、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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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文体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该项目保护单位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及是否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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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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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方 (乡镇、街道文化站或区直部门)作为 (项目名称)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素材(申报文本、图片、视)和申报图片的版权所有人,现将上述申报材料的合法非专用权利授予被授权方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一、授权内容: 项目用于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文本、申报图片和视频等。 二、授权范围:使用、出版、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并且授权人同意按被授权人采用的任何方式具名。 三、授权方式:非专有使用权 四、授权使用地域范围:全世界 五、授权使用期限:无期限限制 六、授权方不得撤销本授权书中授权,也不得因此向被授权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被授权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语言、任何形式及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方式,全部或部分的行使第二条中各项权利。 八、被授权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将授权转授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上述资料,但仅限用于非营利的教育或公共宣传等公益性目的。 九、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担保并声明授权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授权书并保证上述资料作品: 1.不以任何方式违背或侵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2.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侵害任何接触遗产的习俗做法,也不包含任何淫秽、诽谤或破坏名誉的成分; 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 授权方对前述保证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授权方独自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被授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及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授权方均应负责赔偿责任。
授权方(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附件3
推荐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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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申报书 |
申报书电子光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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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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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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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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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盖章处(乡镇、街道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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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乡镇(街道)文化站填写,可扩展。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顺序依次排列。
3.“项目名称”、“建议保护单位”应与申报书中一致。
4.“申报地区或单位”填写对项目有直接管辖权的基层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区。
5.申报书填写“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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