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406-1200-2018-00048
- 备注/文号:沙安委办〔2018〕6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安委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以下简称“两节”)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危险因素,建立清单制度,迅速发现安全隐患,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严防事故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自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值年末生产旺季,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工作实际,紧盯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严厉打击岁末企业赶工期,超负荷生产行为。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在“两节”期间开展一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检查结果要报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汇总后《生产经营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分别于1月8日和2月18日前上报县安办,将有县安办汇报报送至市安办。各乡(镇、街道)、各主管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两节”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县安办将结合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救援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挥安排。县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岗位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
联系人:林尚松,联系电话:5063010,邮箱:fjsxajj@163.com。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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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生产经营单位总数 |
自查数 |
抽查数 |
整改情况 |
有否重大隐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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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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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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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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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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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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