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406-1200-2019-00014
- 备注/文号:沙应急〔2019〕1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沙县应急管理局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
沙县应急管理局禁毒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全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通报警示重点整治工作沙县2019年实施方案》(沙委〔2019〕21号)文件要求,使禁毒工作常规化、法制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沙县应急管理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工作,对全局禁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许建春
副组长:黄木儿 谢昌武
成 员:游素华 魏小平 陈春花 乐开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安监股股长乐开凯兼任。
二、目标任务
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不吸毒、不制毒、不贩毒;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监管,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备案程序。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我县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规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备案工作,掌握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基本情况。凡存在产品流向不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予发放备案证明。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加强监管,严防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在县禁毒办的统一安排下,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全面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动态。
(三)创建无毒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加强对禁毒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毒品防范知识的学习,自觉远离毒品。局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向本部门工作人员及家属进行禁毒宣传,坚决杜绝毒品进单位、进家庭,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不吸毒、不制毒、不贩毒。
(四)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禁毒意识。积极配合县禁毒办关于禁毒宣传工作方面的安排,在县禁毒委的统一安排下,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禁毒意识,为全县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开展禁毒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我县禁毒工作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各股室、执法大队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各自的禁毒工作。
(三)强化信息反馈。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对禁毒工作的相关安排、教育宣传情况及时向局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汇总后由安监股定期向县禁毒委报告相关工作。
附件:2019年沙县应急管理局禁毒工作推进表
附件:
沙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禁毒工作推进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股室 |
|
1 |
全年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将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联合开展。 |
1-12月 |
安监股、执法大队 |
|
2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禁毒知识培训。 |
6月份 |
安监股、宣教中心 |
|
3 |
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开展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
根据相关部门联合商定 |
安监股、执法大队 |
|
4 |
全局干部全年研究禁毒工作两次 |
1至6月 7至12月 |
全局干部 |
|
5 |
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
配合县禁毒办的统一部署开展 禁毒宣传列入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
办公室、宣教中心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