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406-1200-2019-00017
- 备注/文号:沙安委〔2019〕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安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领导的批示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之弦,严格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县“3·21”特别重大事故和“3·22”湖南长张高速公路益常段旅游客车起火事故等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因素。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三个一定”:一定要压紧压实属地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一定要把隐患当事故抓,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一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沙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安委〔2019〕4号)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排查整改到位,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对照《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一把手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组织落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班子其他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县应急局负责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生产装置、罐区和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高危生产活动、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学校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停产复工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是否严格审查审批;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要强化重点车辆监管,突出“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国省道、乡村公路、河流,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县应急局负责牵头开展矿山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要严把复产复工关,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井下人员运输安全,督促严格按设计出入井;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整治。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牵头开展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要强化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景区景点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车充电以及高层建筑、“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三、要加强应急预警、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清明”“五一”假期和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消防大队、邮政管理局、交通旅游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请于3月26日(星期二)前将部署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问题清单排查整治表(见附件)、具体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请于每周四下午3点前加盖公章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档至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邮箱。联系电话(传真):5063010,邮箱:fjsxajj@163.com。
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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