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406-01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沙安监职能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安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沙县安监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时间:2016-12-22 10:26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效能建设,组织、协调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综治等工作。 

  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应急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研究,负责起草全县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 

  (二)安全生产监管股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及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化工(含石油化工)、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参与上述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建筑、教育、农业、林业、水利、经信、商务、特种设备、体育、旅游、人防、消防、气象、邮政、通讯、烟草、电力、军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督促上述行业和领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的应诉和行政诉讼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股 

  依法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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