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0-00087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0〕34号
  • 发布机构:沙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徐作忠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7-10 10:41

  本人徐作忠因保管不善,把座落于林业新村四幢5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虬国用(2007)第1380240-1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现声明将虬国用(2007)第1380240-13号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申明。

  

 

声明人:徐作忠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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