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1-00133
- 备注/文号:2021沙不动产告31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10号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58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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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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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元区中村乡焦坑村民委员会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福建省沙县区大洛镇后溪村 |
350427107209JE00124L00000001 |
14 |
林业 |
[1308]00105-1 |
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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