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1-00140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1〕6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罗家益、胡水姬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7-09 11:27

  罗家益、胡水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沙县鸿图花园鸿运园12幢3单元301室的虬国用(2009)第1301078-92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沙房权证字第20092053号房屋所有权证、坐落于沙县鸿图花园鸿运园12幢28号杂物间的虬国用(2010)第1301078-11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沙房权证字第2009404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家益、胡水姬

  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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