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1-00162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1〕74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罗媛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8-03 11:37

  罗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水南邮电综合楼西梯501室的虬国用(2006)第1337086-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媛

2021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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