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1-00213
- 备注/文号:2021沙不动产告4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 2021年11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10号三明市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98-58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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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继承人(权利人) |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房产/土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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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孙建勇、孙黎影、孙黎冰 |
孙殿阁 |
证号:虬国用(2003)字第1306396-23号、沙房证权字第05395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府北路3号一单元302、303室(含杂物间)(原坐落于府北路西2幢302-303室) |
153.73平方米/60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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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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