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2-00026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2〕14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30
关于张水娣、谢逢文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1-30 08:52

   本人张水娣、谢逢文因保管不善,将沙县泰和路西侧一品江山17幢2006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017)沙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55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登记,现声明闽(2017)沙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55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水娣、谢逢文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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