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2-00040
  • 备注/文号:2022沙不动产告11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0
关于魏翠英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2-10 09:4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2年4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10号三明市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98-5845812 

序号 

继承人(权利人)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原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房产/土地) 

用途 

备注 

1 

余建华 

魏翠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沙县区凤岗祥和路41号(原坐落于沙县东山二号新村163号) 

310.09平方米/64.4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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