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2-00210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2〕71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6
关于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高地村胡广灶林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7-26 09:47

 本村因保管不善,把座落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高地村的沙政林证字(2005)第06169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此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广灶

2022072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