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因保管不善,把坐落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大炉村的沙政林证字(2015)第00369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此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大炉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