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3-00190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3)5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7
关于沙县公安消防大队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6-07 09:00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的虬国用(2008)第13860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11342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67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