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3-00337
- 备注/文号:2023沙不动产告115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 年10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58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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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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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龙江村第五村民小组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龙江村 |
350427104208JE00161L00000001 |
4 |
林业 |
[0407]00091 |
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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