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2)沙县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548号
陆小凯、范钰蓉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沙县凤岗金学东路899号云翰书香12号楼05室
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