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4-00395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4)95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2
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吴仁婢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8-12 17:19

   本人因保管不善,把坐落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的闽(2019)沙县不动产权第001051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此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仁婢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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