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4-00428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4)101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8
关于冯金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8-28 15:25

  冯金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沙县区凤岗金学西路159号领秀华城13幢一单元302室的闽(2023)沙县区不动产权第00253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此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金玉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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