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4-00444
  • 备注/文号:沙不动产声明(2024)107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5
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昌荣村村民委员会林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9-05 17:36

   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昌荣村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沙政林证字(2006)第13154号、沙政林证字(2011)第03532号、沙政林证字(2011)第03538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昌荣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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