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12-3000-2025-00303
  • 备注/文号:2025沙不动产告150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4
关于邓丽榜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7-04 15: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金沙西路10号三明市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98-5845812

 

序号

被继承人

(原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连发娣、邓贞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沙县区虬江西路50号林业新村西村10号(原地址:凤岗镇沙永路林业新村西区10号)

沙房权证字第004895号、虬国用(91)字第1380085号

邓丽榜

  

公告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