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16-00031
- 备注/文号:高委〔2016〕81号
- 发布机构: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0-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关于印发<中共沙县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沙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的通知》,结合高桥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两查”活动,查找风险点和工作短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4.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两机制、两平台”和联系群众“三联”工作机制,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镇村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领导和支持镇纪委工作。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把握纪律审查工作的正确方向,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
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在全镇组织开展“四学四促”(学先进、促提升,学制度、促转变,学服务、促担当,学攻坚、促成效)活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家庭、农村,培育良好的社风民风。镇党委各党支部每年需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廉政党课,坚持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
8.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体系,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权力运行监控平台建设,及时发现、预警和化解廉政风险。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建立健全专项巡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9.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10.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1.加强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和贯彻党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分级分层做好谈话谈心活动,重点谈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12.支持查办案件。领导、督促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3.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责、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问题。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4. 落实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5.抓好“一岗双责”。 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认真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防控廉政风险,推动工作扎实开展。督促分管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7.加强教育管理。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镇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18. 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督办。
19.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0.落实好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责任
1.协助镇党委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履行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责,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重要工作情况。
2.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协调宣传部门,不断加强法律、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完善适合高桥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认真落实“两查”活动,特别是持续开展党规党纪巡查,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实现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和惩戒问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并通报违纪典型。
5.严肃执纪审查工作。拓宽信访渠道,认真落实信访举报“零暂存”要求,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提高自办案件比例,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
6.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探索加强对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其成员履职、用权的监督,加强对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实廉政责任谈话制度。
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明确主业主责,改进工作作风。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每年向县纪委和镇党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情况。
8.落实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中共沙县高桥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