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18--0092
  • 备注/文号:高委〔2019〕58号
  • 发布机构:沙县高桥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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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桥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沙县高桥镇 时间:2019-07-29 16:00
 党支部、村委会,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县属驻镇有关单位:

     根据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会议精神,经镇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在汇总整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分解目标任务。现将《高桥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沙县高桥镇委员会

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719

高桥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会精神,落实省县会议部署要求,切实推进高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以“一革命五行动”为抓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河湖长制工作为总目标,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

7月18日—12月31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其中718日开始至817日止,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

三、整治任务

(一)乡村公厕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严格质量把关,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清理村内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做到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保持公厕日常清洁,做到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加强公厕管护,做到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蛛网,无乱涂乱画;加强公厕外环境的清洁打扫,做到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化粪池不满溢。(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邓享琳,责任单位:镇村建站、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各村主干、包村干部)

(二)乡村村容村貌治理要求:对于主要街巷“拆改结合”治理乱搭乱建,合理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料场等乱搭乱建,做到主要街道、干道无违章搭盖;加强集镇、村内垃圾箱、垃圾房、垃圾清运车管理维护,做到保洁设备不破损,垃圾不外溢,整体干净整洁。合理设置垃圾桶,规范垃圾堆放点,落实好“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机制;全面清理整治集镇、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做到沿街两旁房屋、电杆等无违法“小广告”、牛皮癣;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做到街道路面无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乱排;加强主要道路路面卫生打扫,做到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污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做到栏杆、桌椅、路灯、井盖等设施经常维护和保持完整;加强球场、健身路径等室外文体活动场地、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陆军,责任单位: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各村主干、包村干部)

对房前屋后要落实“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杂物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排,无家畜散养,无小广告粘贴和乱涂乱画;拆除房前屋后的鸡圈、猪圈等,做到无简易搭盖、违章搭盖;把晾晒的地瓜稻谷、堆放的柴火、用于晾晒的衣架等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陆军,责任单位: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各村主干、包村干部)

(三)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要求:按照河长制要求,提升湖库水质,做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促各村河道管理员管理做好日常保洁,保持河道干净顺畅。将农村河流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做好小流域整治提升和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推动开展村庄水体清理全面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确保辖区内无非法涉砂行为。(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刘承坚,责任单位:镇河长办、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河段长、各村级河长)

(四)集镇农贸市场要求:加强农贸市场管理,重点整治乱搭建、乱设摊、乱涂写、乱张贴、乱丢垃圾、乱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做到集镇农贸市场秩序井然,摆摊设点整洁有序,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路面整洁干净。(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邓享琳,责任单位:镇城管队、文明办,责任人:挂村领导、包村干部)

(五)乡村公路沿线要求: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工作,做到应绿尽绿;清理公路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草垛粪堆及排洪渠内的污泥杂草、农田残膜、废旧塑料袋等,做到路面视野范围无白色污染和垃圾,路面、路边、绿化带周围干净整洁;清除公路沿线房屋、电线杆张贴物,清理墙壁乱涂乱画及“小广告”等,沿线墙面的商业广告和宣传标语书写不规范、不合时宜的要全部进行清理更换,做到广告宣传合理规范;清理和转移沿线居民点道路两侧堆放的柴草、杂物,做到道路两旁无乱晾晒、乱堆放现象,绿地基本整洁。(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陈辉,责任单位:镇文明办、道安办、环保办,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各村村主干、包村干部)

(六)对公路两侧农田要求:加强田间路旁垃圾清理,引导农民合理堆放农药瓶、肥料袋、农膜等田间废弃物,并及时清理,做到田间路旁无田间废弃物乱丢乱堆现象。(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陆军,责任单位:镇文明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村村主干)

(七)对镇村两级办公区域要求:定期修剪草坪、清除杂草,美化绿化办公环境。拆除破旧门窗,更新照明设备。规范办公室岗位标识,门牌、制度牌、工作牌配备齐全,规范上墙摆设。保持办公室内卫生整洁,办公桌面资料文件摆放有序,杜绝堆压现象。保持地面、楼梯等区域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无死角,及时清除墙壁蜘蛛网、污迹。保持玻璃、窗帘、窗台干净整洁,无积尘。保持卫生间内气味清新,无异味,卫生洁具定时清洗,破损及时更换。合理添置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规范车辆停放,统一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加强住宿区域环境整治,修补更新老旧公共设施设备,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加强用餐区域环境整治,修补更新老旧公共设施设备,保持餐厅卫生整洁和餐桌、餐具清洁,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完成期限1个月。牵头领导:陈辉,责任单位:镇各相关办站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村干部、镇干部)

(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任务。以村为单位,新建改造5座公厕,完成农村户厕改造80户;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12家,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进一步健全垃圾处置体系,确保按序通过国家、省级农村生活垃圾验收;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116户。让高桥镇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村特色更加凸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牵头领导:陆军、邓享林,责任单位:各相关办站所、各村委会,责任人:各挂村领导、各村村主干、包村干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8日--7月22日)。

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按照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开展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各村、各单位部门的治理重点。各村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共同参与,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23日--8月12日)。

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重点对所负责片区进行农村环境卫生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为挂包村庄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态生活环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13—8月17日)。

按照实施方案中的任务要求和标准,对各村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成果由镇纪委牵头,相关办站所配合进行逐级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巩固机制(8月18—12月31日)。

结合前期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对照2019年高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任务分解表,以村为单位,在12月31日前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高桥镇农村生态环境长效保洁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陈桂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陆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办站所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每项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牵头抓落实,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抓推进,村两委干部抓具体实施,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媒介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公厕、文明卫生评选推选活动,选树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头人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企业和人士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三)分步推进实施。按照“一月治标扩面、巩固成效、形成长效的目标,各牵头领导、相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列出计划、年计划,确定时间做到项目化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环境整治带头人等承接村内街巷河道、农田保洁重点,提升治理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过一周一总结、一月一督查、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考核结果将向县政府进行报告。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实施方案任务巩固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以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党员包街、村民包房前屋后为主的村庄管护“三包”制度,切实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激发村民自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农村环 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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