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21--0016
- 备注/文号:高委〔2021〕48号
- 发布机构:高桥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深化家风家规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高桥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下发,请各村根据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高桥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委员会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高桥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打造“美丽高桥、魅力高桥、活力高桥”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及标准
1.勤劳致富星:家庭成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努力奋斗、勤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有比较可靠的致富项目,经济收入稳定,能引领周围村民共同致富。
2.遵纪守法星: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无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行为;不参与非法组织、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3.社会道德星: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文明礼貌,操守为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处事公道,敬业贡献;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谐相处。
4.团结和睦星: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父母子女之间、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夫妻互敬,家事共商;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关系和睦;不拉帮结伙,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现象。
5.尊老爱幼星:家庭成员尊重长辈,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和晚辈,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虐待老人和儿童,陪伴父母;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6.移风易俗星:家庭成员积极倡导喜事新办、丧事减半、小事不办、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参加健康向上文娱活动,无黄赌毒、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等现象。
7.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带头参加诚信主题教育,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无不良信用记录。
8.学文重教星: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家庭成员热爱学习,并积极带动村里人爱好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乡村。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积极接受健康教育,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0.生态环保星:保护集体与个人的林木,无乱砍滥伐行为,生态环保意识强;发展绿色经济,带头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不乱弃农药瓶和废旧塑料等有害物品,所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做到达标排放,维护好生态环境。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导,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自评。各村、明洋山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星级文明户自评表》,提出申请。
第二步: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控制在本组总户数的10%左右。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各村、明洋山社区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要予以纠正再评。
第三步:村委会审核。由村委会在“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不得超过本村总户数的10%。由村委会对“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明洋山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文明。
第四步: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治、卫计、派出所、村建等部门对各村、明洋山社区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明洋山社区下发批复。
第五步:授牌表彰。各村、明洋山社区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各村、明洋山社区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做好宣传发动。
2、全面推进阶段(9月—10月)。各村、明洋山社区普遍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10月)。总结本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明洋山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落实好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挂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社区)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记录评选情况。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件:
1、高桥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3、“星级文明户”互评表
4、“星级文明户”初评表
5、“星级文明户”审核表
6、“星级文明户”统计表
7、“星级文明户”公示栏
附件1:
高桥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扎实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高桥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詹先辉(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刘承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邓享琳(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奋林(政法委员)
林坤斌(纪委书记)
饶倩芸(组织委员)
邓丽彬(宣传委员)
王 璐(事业副科)
成 员:朱英炳(综治办主任)
卓咸愰(计生办主任)
林樟松(党政办主任)
黄冬英(社会事务办主任)
洪华涌(纪委副书记)
林俊锋(村建站干部)
魏 文(综治办干部)
梁飞燕(党政办干部)
林建庚(水利站干部)
魏庆榕(社会事务办干部)
蒋璐桑(宣传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邓丽彬兼任。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2:
年度 乡(镇、街道) 村
“星级文明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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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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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人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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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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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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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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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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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评
情
况 |
创星类型 |
标 准 |
达标情况 |
创星类型 |
标 准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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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致富星 |
努力奋斗、勤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有比较可靠的致富项目,经济收入稳定,能引领周围村民共同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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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星 |
家庭成员积极倡导喜事新办、丧事减半、小事不办、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参加健康向上文娱活动,无黄赌毒、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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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星 |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村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无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行为;不参与非法组织、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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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星 |
家庭成员带头参加诚信主题教育,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无不良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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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星 |
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文明礼貌,操守为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处事公道,敬业贡献;移风易俗,婚丧简办;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谐相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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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重教星 |
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家庭成员热爱学习,并积极带动村里人爱好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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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和睦星 |
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父母子女之间、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夫妻互敬,家事共商;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关系和睦;不拉帮结伙,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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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星 |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积极接受健康教育,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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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星 |
家庭成员尊重长辈,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和晚辈,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虐待老人和儿童,陪伴父母;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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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星 |
保护集体与个人的林木,无乱砍滥伐行为,生态环保意识强;发展绿色经济,带头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不乱弃农药瓶和废旧塑料等有害物品,所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做到达标排放,维护好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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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年度 乡(镇、街道) 村
“星级文明户”村民评议表
乡(镇、街道) 村 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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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议 情 况 农 户 姓 名 |
勤劳致富星 |
遵纪守法星 |
社会道德星 |
团结和睦星 |
尊老爱幼星 |
移风易俗星 |
诚实守信星 |
学文重教星 |
卫生健康星 |
生态环保星 |
评 议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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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年度 乡(镇、街道) 村
“星级文明户”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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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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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人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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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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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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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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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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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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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意见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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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治委意见
(签章) |
(乡)镇卫健办意见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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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明办意见
(签章) |
乡(镇)创评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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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政府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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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年度 乡(镇、街道) 村
“星级文明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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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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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户 总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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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评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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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创 星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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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星级别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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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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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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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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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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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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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星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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