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25--0007
  • 备注/文号:高政〔2025〕30号
  • 发布机构: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5
关于建立高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沙县区高桥镇 时间:2025-09-24 09:46
 村委会(社区)部门

为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动道安责任落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现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明政办〔202513 号)的文件要求及《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沙政办〔202524文件精神,建立高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机制组成

1.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召集人,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和业务分管担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详见附件1)负责人组成。

2.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安机制办),道安工作分管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公路站站长和镇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具体工作民警为副主任,道安机制办负责日常辖区道路安全宣传、劝导、排查等事务,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政执法等事务镇相部门(办、站、所、中心)负责人承担日常各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卢仁铨同志负责,派出所民警和路长办专管员卢仁淦同志协助。

3.村(社区)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发挥农村劝导员作用,加强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工作

二、职责任务

(一)镇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审核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道安机制办综合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对策;部署综合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协调各村(社区)、成员部门推进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二)镇道安机制办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调研等工作;及时向工作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报告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和意见;对涉及全局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并协调实施;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日常工作;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全体成员会议。道安机制办提请工作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动全道安重点工作;工作机制全体成员单位参加。

(二)主任办公会议。道安机制办每半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省、市、区道安机制办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工作机制主要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参加。

(三)专题会议。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跨辖区、跨部门的突出问题推进工作。

四、事故处置到岗制度

1.发生车祸多人受伤或者1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镇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置

2.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置

3.由于客观原因,相关领导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的,可以由其他领导代为履行职责,但需说明情况。

五、日常管理制度

(一)加强沟通联络。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高效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收集汇总本村(社区)、部门工作情况。道安机制办不定期召开劝导员会议,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并根据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年度整体工作评价,对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

(二)加强工作指导道安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辖区企业运输安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对事故多发地进行提示警示、通报约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加区道安机制办组织的暗访检查、会商研判、实地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交意见、建议。

(三)加强行文管理。道安机制名义制发的道安工作相关文件由党政办代章。

附件:1.高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办、站、所、中心)

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办、站、所、中心)主要职责

3.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915

 

附件1

 

高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员

单位(办、站、所、中心)

 

派出所、党群服务中心(交通组、水利组)、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组、村镇建设组)、财政经济办(项目岗、财政岗)、党建办、消防、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林业站、供电所、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夏茂市管所、村(社区)等。

 

附件2

 

高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成员单位(办、站、所、中心)主要职责

 

1.派出所(含交警高桥中队)协助负责区道安机制办日常工作任务,根据法定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和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整治意见,报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业务;配合学校,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实施联合监督管理;遇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灾害或事故,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处置

2.党建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报道,指导新闻媒体开展相关舆论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面氛围营造和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过程监管,督促指导旅行社引导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加强执法检查,发现违规超时限营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中心学校和幼儿园)负责校区及校区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教育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财政经济办财政岗: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统筹做好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保障,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依法监督检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5.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组负责检查和监督农村房屋参建单位以及建设项目施工方加强工地围墙范围内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和车辆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三清一净”“严禁超载出场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道路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负责指导集镇道路安全管理,依职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公路站:负责组织领导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重点运营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地落实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涉路施工许可制度,依职责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参与对每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否为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认定;依法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重点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违法行为。

7.财政经济办项目岗:负责辖区工贸企业场内货物装卸载车辆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资质,协助公安查处违规违法载运货物。

8.党群服务中心水利组:负责指导辖区山塘、水库、农村小水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内部交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9.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组负责辖区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种养殖企业场内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10.民生事务办卫生健康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救护车辆及驾驶人、救护人员的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私自改装、非法营运或不符合安全上路条件的车辆。

11.党群服务中心应急安全组: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综合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及时向公众提供台风、暴雨、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负责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12.林业负责林业生产经营的专用道路管理,组织排查林内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警示宣传。

13.消防负责指导、配合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训练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施救能力

14.各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工作。

 

附件3

 

高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组成人员名单

 

人:刘承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召集人:游锦宝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

洪俊彬   党委委员、副镇    

         派出所教导员

          卢仁铨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飞燕   党政办主任

吴光线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嘉庆   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吴雅清   财政经济办项目岗负责人

黄冰洁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道辉   党群服务中心卫健专员

张接富   党群服务中心应急安全组负责人

朱仕基   环卫站负责人

雨轩   消防文员

卢仁凎   路长办专管员

巫福斌   高桥中心学校校长

魏梦敏   高桥中心幼儿园园长(含官庄分园)

易晓冬   林业站站

黄桂豪   卫生院院长

               张世福   供电所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夏茂市管所长

                              各村(社区)负责人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党群服务中心道路管理组办公室,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日常工作。道安工作分管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卢仁铨同志负责,卢仁淦同志协助。工作机制成员如遇职务调整,由继任者接任成员,并由所属部门报工作机制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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