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3-3000-2016-00014
- 备注/文号: 高委〔2016〕11号
- 发布机构:高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28
中共沙县高砂镇委员会 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行“三比四议五公开”村级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各村委会:
为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结合“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和民主管理等制度,根据《高砂镇村干部管理制度》,决定在全镇各村全面推行“三比四议五公开”村级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延伸提升为抓手,通过推行“三比四议五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有效激发村干部在岗履职、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动力,为促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比效能、比服务、比实绩”活动,督促村干部在村处理村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通过推行“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民主议事决策机制,着力解决村级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通过对村干部“在岗服务、工作纪实、绩效考评、议事决策、实施结果”进行全方位、全程公开,着力解决村级组织运行不透明问题。
三、实施对象
在职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文书(含上级选派驻村任职的干部、大学生"村官")。
四、实施办法
(一)开展“三比”活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1.比效能。(1)严格上班值班制度。①各村每天应安排一名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文书)在村部值班,并在村部及组织活动场所门口、各自然村群众聚集地公布《村干部值班安排表》,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群众监督。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1:00、夏季下午3:00-17:30、冬季下午2:30-17:00。村干部每周至少安排1天集中办公,处理村务、办理事务、做好服务。②村干部值班由村支书负责考勤,值班干部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报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村干部替班(换班)。值班人员因公事临时离开村部时,要在去向牌上公示去向和手机号码,并保证通讯畅通,接到村民或上级通知时应及时到场并立即做好工作安排。③镇效能办不定期对各村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或根据群众反映即时核实,公布各村值班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作为年终考核依据。④值班人员脱岗1次,双倍扣发值班村干部一天误工工资;一个月内2次脱岗,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一个月内3次脱岗,由挂村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扣发当月工资并全村通报。特殊时期脱岗,扣发当月工资并全村通报。(2)严格日常考勤制度。①镇党委、政府每年年终对各村干部出勤情况实行单项考评,并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内容。村干部每月应出勤20天以上,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为村民做好服务。②村干部的日常考勤由村党支部书记督查,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的考勤统计表作为村干部工资、补贴发放的依据。③村主任请假由镇挂村领导审核,经镇长审批后报镇党委书记;其他村干部请假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后,由镇挂村领导审批。防火防汛等特殊时期,原则上不得请假。④镇党委、政府举办的会议、活动由镇党政办对村干部进行点名签到,年终绩效考评前统一公布出席情况。对无故缺席镇组织的会议、活动的,缺席一次扣发工资50元。
2.比服务。(1)推行工作纪实制度。统一印发《村干部工作纪实》,各村干部要详实记录每天工作内容。各挂村领导要每月对村干部工作纪实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报,对流于形式、不认真填写,劝说无效的,取消村班子及个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2)落实农村事务代理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事务代理室”软硬件设施,实行村干部分片包组,保证便民服务代办点每天有一名代理员值班受理,并做好受理登记。要规范代理流程,明确代理事项、代理职责、代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完善代理内容,按政策咨询、代理代办和入户服务等类型,细分服务内容,制定代理目录,适应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要健全工作制度,落实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办事公开、跟踪负责、定期下访、通报协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落实村级民情例会制度。各村要定期组织村干部走村入户、进网入格,收集民情民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一周一会”的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民情例会,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办理进度,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3.比实绩。(1)落实目标管理制度。各村要在落实镇党委、政府颁发的《村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村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年底镇党委、政府根据《村级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各村年度计划内容,组织进行考评。(2)开展“人人争当先进,个个比成绩”活动,各村“两委”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情况,围绕“比带动群众致富户数多少、比帮扶精准扶贫对象增加收入多少、比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少、比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等,制定个人年度工作目标,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年底镇党委、政府根据《村级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各村年度计划内容,组织进行考评,并纳入村干部考核内容。(3)推行“双述双评双考”制度,由镇党委、镇政府组织镇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双向”述绩、“双层”测评、“双项”考核,考核等次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的主要依据。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汇总,计算方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考核项数×总票数)×100,弃权票不计入总票数。村“两委”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得分=季度考核得分×10%+民主测评得分×30%+年度考核得分×60%。
(二)推行“四议”决策,强化议事民主决策
1.要明确议事内容。下列事项为村级民主议事必议事项,必须经“四议”程序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2)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村财务收支报告、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3)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进行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具体事项;(4)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铺浇、房屋拆迁和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使用、征用、租赁、承包、出卖等处置方案;(5)村级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在村服务、勤政廉洁的情况;(6)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7)计划生育落实方案;(8)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9)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0)村“两委”会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2.要规范议事程序。
(1)支委会提议。村支委会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政策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镇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业人士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决策事项;③征求党务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决策程序。
3.要强化议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参与“四议”决策推行的全过程,确保决策事项实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能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推进,不走样、不变形。
(三)实行“五公开”机制,强化干部跟踪监督
1.在岗服务公开。各村要在次月初将村“两委”成员上月考勤统计表报村领导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村干部一个月内请假累计达20天以上,不享受该月工资,按其实际出勤天数领取误工补贴;一年内累计缺勤时间超过60天(含60天)的,不能享受绩效补贴;一年内缺勤超过90天(含90天)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罢免和辞去其职务,同时终止一切职务待遇,按规定程序补选;村“两委”干部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其职务自行终止。
2.工作纪实公开。各村要在次月初将村“两委”成员上月工作纪实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村干部月绩效表》,报挂村镇领导审核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村干部月绩效表》、群众反馈意见报镇党委备案。
3.绩效考评公开。及时如实公开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初步结果,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年度绩效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含70分)的为称职,60-6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村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按其考核等次发放,分别为基准绩效工资上浮15%、5%、0%和下浮15%。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同时下发《诫勉通知书》,责其改进,促进提高。
4.事务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形成最终决议结果,并严格按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方案的,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再次按“决议”程序解决。
5.实施结果公开。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在7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决议”决策程序。
五、组织领导
(一)严格执行推行。“三比四议五公开”制度是我镇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的一项举措。各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推行“三必四议五公开”制度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推行。
(二)加强监督问责。建立督查通报和定期约谈制度,采取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执行“三必四议五公开”制度不认真、流于形式的,及时进行通报,经常开展约谈,推动制度落实。
中共沙县高砂镇委员会
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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