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3-30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高政〔2021〕40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中学、小学: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高砂镇2021年奖学助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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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印发
高砂镇2021年奖学助学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激励全镇学生勤学上进,创先争优,营造浓厚的读书成才氛围,增强我镇发展后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鼓励高砂籍学子勤奋学习,志存高远,报效家乡和国家。
二、奖学助学经费来源
奖学助学经费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教育发展基金会统筹安排。
三、奖学助学办法
㈠初中升学优秀奖
凡具有高砂户籍的考生,当年参加升高中考试考入沙县一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㈡高中升学优秀奖
凡具有高砂户籍的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研究生统考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学生一次性奖励:
1.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含全日制研究生)奖励10000元;
2.被“985”工程院校录取的(含全日制研究生)奖励3000元;
3.被“211”工程院校录取的(含全日制研究生)奖励1000元;
4.物理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含)以上、历史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含)以上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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