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7-30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沙南政〔2021〕21号
- 发布机构:南霞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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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南政〔2021〕21号
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霞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沙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我乡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单位及办站所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有关办站所行政执法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乡党委、各村党支部、全乡各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乡党委、各村党支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二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乡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聚焦老旧房屋、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的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
(六)房屋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全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结构安全入手,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同时牢牢盯紧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指导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七)自然灾害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小山塘等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村屯、居民点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以上实施方案由乡水利站、林业站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站办所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前)。按程序报批印发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乡安办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至12月)。各行政村、乡安办及有关办站所要按照乡党委政府转发《全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要深入分析本乡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乡辖区内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要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村一册、一行业(领域)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村的优秀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行政村、各单位及有关办站所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乡推广;总结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行政村、各单位及有关办站所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并报送乡安办,乡安办汇总梳理;2022年12月,乡安办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上报区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办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单位(场所)三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乡安办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各牵头站办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各行政村、各有关办站所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相关生产单位负责人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乡政府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乡安办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办站所要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各行政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村要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级各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组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规范运用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按照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管理。严格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乡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体系,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部署要求,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清单,对重大隐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办站所要移交给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执法,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要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对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自查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自查为零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点监管,增加检查执法频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严格执法措施。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行政村要加强对本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办站所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乡安办将加强对各行政村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3.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4.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5.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6.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7.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沙县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南霞乡党政办 2021年4月7日印发
附件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有关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持续深入抓好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坚守底线思维,坚持常抓不懈,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部署,各有关单位要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围绕专题片开展集中讨论,确保取得学习实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充分运用主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采取多形式、多方式、多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要始终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监管、追责问责、隐患整治贯穿于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流形式”、“走过场”、蜻蜓点水、表面文章、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乡安办及有关办站所要根据重点行业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区域、多单位、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积极创作安全生产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化精品,并向生产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展示,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乡安办及有关办站所要认真落实《沙县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促跟踪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乡安办将加强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上旬)。乡安办结合全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一县一册”“一乡一册”“一办一册”“一企一档”情况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开展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乡安办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送县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坚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相关办站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结合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指导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乡(镇、街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附件2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我乡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服务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有关办站所行政执法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在岗在位、盯守现场,有效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具备本行业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
2.强化安全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人才培养。
(三)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生产单位的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生产工艺、系统、设备、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建立风险辨识排查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员工参与岗位风险排查。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员工参与岗位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乡政府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办站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整改要向员工公开。2020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自主化管理,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的安全承诺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注重培养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上旬)。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全乡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县安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全乡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全乡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
乡安办汇总并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实施方案与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附件3
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
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通过三年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到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事故总量及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上旬)。乡安办、综治办、警务室要根据相关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乡安办、综治办、警务室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乡安办、综治办、警务室等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乡安办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县安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监管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属地和有关办站所监管责任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专项整治各阶段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用正反典型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4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二、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2020年底前实现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
三、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二)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 压实乡村消防工作责任。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闽委办发〔2019〕64号)以及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按照《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发〔2020〕7号)及县委县政府即将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建立健我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强化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以及村民集中居住区域、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等小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要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等工程,充分考虑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通过政府补助、电力部门优惠、村民自筹等办法,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3、扎实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继续分类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要指导尽快建立群众志愿消防队,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承担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乡镇消防队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与乡镇政府专职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三)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区域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乡安办、综治办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单位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月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百村入万户”宣传活动,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022年底实现100%入户宣传。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上旬)。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乡安办、综治办等有关办站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辖区系统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乡安办、综治办等有关办站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乡安办、综治办等有关办站对照前期排查的“四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乡安办、综治办等有关办站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乡安办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上报汇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有关办站所出台配套方案,协同推进落实。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将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附件5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着力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能力和水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力争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借助道安办督促协调作用,加强与警务室的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完善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推动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落实,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加强对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重点针对“两客一危”、校车类驾驶人实施精准、滴灌式安全警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推动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
(四)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加强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
3.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交通警卫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推动公路、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上旬)。乡安办、道安办加强协作配合,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乡安办联合道安办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乡安办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乡安办、道安办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乡安办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上级机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与县安办、道安办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做好配合工作,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乡安办将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有关办站所监管走形式,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保障投入。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乡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乡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备案备查,做好跟踪督促指导,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乡镇各村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6
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我乡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2.修订完善各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编制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确保管用可行,并按时开展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推演,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二)关于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盯紧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关于地质灾害
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居)、学校、建筑边坡、公路、水库、等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四)关于避灾点
确保避灾点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五)关于森林防火
1.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国务院“7·29”专题会议和省政府“12·29”专题会议“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各乡及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单位,确保高效运转。
(2)调整完善指挥体系。根据《沙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和《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办〔2020〕9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发〔2020〕7号)、《沙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沙森防指〔202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顺畅高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沙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组织指挥效能。
2.加强森林火灾防控
(1)深化森林防火宣传。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微博、微信、短信、广播、公众网络、广告宣传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在全乡范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田主、墓主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
(2)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镇、重要目标、重点国有林区、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野外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及其他火警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巡护人员驻守巡护情况。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3.加强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建强各类防灭火队伍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建设标准,落实队伍经费,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装备水平。强化森林生态巡护队伍、护林员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护林巡查,扎实做好山头、田头、坟头、寺庙等野外火源管控。
(2)不断充实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建立完善扑火物质储备库,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配置和充实扑火机具、装备,确保扑火需求。同时在配置传统人力灭火机具基础上,提高灭火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灭火机具的配置比例。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7月上旬)。按照相关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本乡自然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本乡内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适时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策措施,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体系。
于6月30日前将本辖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牵头领导、联络员、联系方式分别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三年行动”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乡安办及有关办站所将认真研究制定本乡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职责,全面开展本系统“三年行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三)强化监督指导。“三年行动”实行分级分片督导。乡安办将对“三年行动”进度进行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成效评估。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工作质量。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谈兵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
附件7
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为推进全乡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推动生产经营主体、政府监管、监督检查责任有效落实,使责任链条环环相扣,真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
一、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批办制度,确保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员工参与到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处处想安全、事事抓安全;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重大隐患要实行内部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查;要立足自身整改隐患,因客观条件限制生产经营单位自身无法完成整改的,应书面向主管单位报告,由主管单位及时协调力量加以解决。
二、落实“三个必须”具体责任。乡安办将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首责,指导其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发现的问题隐患涉嫌违法的要严肃执法,没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及办站所要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沙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进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共同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三、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职责分工,抓好统筹协调,督促跟踪落实,抓好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本辖区各领域所有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乡安办会切实履职尽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落实,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
四、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乡安办将抓总抓统抓协调,统筹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向党委政府报告。重点配合上级红色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六个清单建立及动态管理情况、“一乡一册、一办一册、一企一档”建立情况、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应该追责的单位和人员问责情况等等的汇报工作;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清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专门造册归档,明确隐患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验收人,签字归档备案备查,并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自查、内部没有挂牌督办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并实行顶格处罚,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五、落实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重大隐患,应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乡安办将建立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销号清单、执法清单和问责清单等“六个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村两级要建立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片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分责任站办分责任人工作,做到 “一乡一册”“一办一册”“一企一档”。
六、落实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纠正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对隐患问题听之任之,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期限内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时间到期,因跟踪督促不到位或把关不严、验收不认真而引发事故的,要追究主管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对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年行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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