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907-30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沙南委〔2022〕42号
  • 发布机构:南霞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30
中共沙县区南霞乡委员会 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制度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 时间:2022-11-30 15:06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办、中心,区属驻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闽食安办[2022]2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乡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工作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照挂钩联系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意见》分层分级包保要求,我乡现有15家 D 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由各村主干包保。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清单

  2022年11月30日前,包保责任人针对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2),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2022年12月10日前,乡、村两级包保责任人与乡食安办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任务承诺书》(详见附件3)。乡级承诺书的纸质档案报区食安办存档备案,村级承诺书的纸质档案报乡食安办存档备案。

  (二)落实包保责任

  包保责任人每季度要对包保主体开展一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要增加督导频次,2022年底前要完成1次督导全覆盖对包保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一旦发现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责任人要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实行年度报告

  落实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包保责任人每年年底要向乡党委、政府和乡食安办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包保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度的重要性,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食安部门部署要求上来,把推动落实《意见》守护食品安全,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切实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督查考核

  把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乡食安办要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通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

  包保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严明工作要求,不得干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财物、接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宴请,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四)强化工作落实

  在包保过程中,如因人事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上任包保主体,不再另行下文;如领导干部和包保主体有较大范围变动,将适时进行调整;包保市场主体注销的,该包保任务随之结束。

  附件:1.任务清单

  2.责任清单

  3.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委员会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