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7-3000-2022-00058
- 备注/文号:沙南政〔2022〕79号
- 发布机构:南霞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5
各村委会、乡各办、中心,区属驻乡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沙县区南霞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后续管护工作,根据“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沙县区南霞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运军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胡 敏 乡人大主席
成 员:刘文森 党政办主任
黄明炀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辉鍠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明炀担任,办公地点设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为使项目工程达到良性循环使用的目的,充分发挥项目工程效益,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管护工作
1.管护人员
各项目村要成立工程管护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工程管护,由村主任兼任管护小组组长,再确定1名村干部为管护员并负直接责任。
2.管护资金
管护费每年800元/年/人。
3.管护责任
各村项目工程管护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遭受损坏的,扣发管护责任人的工资;对管护工作认真负责,保持项目工程完好无损的,给予管护责任人适当奖励。对人为破坏项目工程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当事人出资修复被毁工程。
4.管护内容
①水源工程:管护人员经常巡视并定期组织人员清理拦水坝的砂石,确保农田正常用水。
②防护工程:管护人员经常巡视,汛期前进行重点安全检查,发现裂缝,基础淘空等损坏现象要及时汇报,管护组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检修,做好维护工作。
③田间道路工程:管护人员要及时排干道内积水,填补路面片石、砂土,铲除杂草、疏通边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二、工程管护制度
1.建立工程管护责任制。由乡政府与项目涉及村分别签订工程移交管理责任合同书,项目涉及村的村委会主任为该村工程管护责任人。
2.各项目村要对广大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工程完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各项目村每年要定期组织劳力对本项目的机耕路、水利设施等工程进行维修。
4.各项目村要加强对该项工程的日常管理,严禁任何人毁坏工程,谁毁坏谁修复。
5.由于自然灾害水灾等,发生工程损坏时,应及时进行工程抢修。
6.管护费用从工程管护费及各村筹资筹劳解决。
请各项目村务必要把沙县区南霞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工作提高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上来认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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