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505-1700-2016-0041
  • 备注/文号:沙虬工委〔2016〕66号
  • 发布机构:虬江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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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村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SXZFB 时间:2016-09-19 16:36

 

各村(居)党支部: 

     为提高村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现将《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村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沙委组〔2016〕综字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县虬江街道党工委 

                                                                                  2016918日 

 

 

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 

村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为拓展延伸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成果,提高村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组织部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修订了《沙县村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学习制度。落实好新修订的村党支部十项基本工作制度是农村党支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采取召开党委扩大会、支部书记联系会、乡(镇、街道)党员干部会议等形式,广泛学习制度;各村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全面深入学习,将制度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遵守制度、落实制度的自觉性。 

  二要落实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传导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要及时将制度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要发挥挂点领导、包村干部的作用,强化制度执行落实日常督查,对制度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村党支部,对其责任人要及时问责、督促整改,切实把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三要完善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以有利于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丰富完善村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有关配套衔接、体现刚性要求的制度,提升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附件:沙县村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 

                                                                      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 

                                                                        2016913 

    

  

                                                         沙县村党支部十项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党支部自身的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即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 

  1.支部大会。(1)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召开。⑵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研究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工作的计划或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惩,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及其他问题。会议议程:统计到会人数;由书记或副书记宣布开会;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归纳讨论意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闭会。召开支部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考查。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通过全体党员讨论,按照一定程序,由法定人数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具有法规作用,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改变。全体党员必须认真执行。 

  2.支委会。(1)一般每1个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2)主要内容: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本村的五个文明建设,研究本村发展规划、重大措施和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发展党员、党员奖惩和选拔干部等问题,研究团、妇、兵等群众组织工作及其他重要问题。⑶会议程序:宣布议题;展开讨论;归纳意见;形成决议;明确分工。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⑵主要内容:组织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荐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有关党务工作事宜。 

 4.党课。每年1-2次,农忙时可适当调整。⑵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及时事政治;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主要学习内容。⑶基本要求:要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提高到课率;要抓住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教育,增强针对性;要组织有经验的同志认真备课,保证党课质量。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2.基本内容:义务的情况;④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⑥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

  3.工作步骤:①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 

  三、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员目标管理。基本要求: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把党员标准、义务以及设岗定责中职责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应做的工作,应完成的任务转化为具有数量、质量、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并通过一系列组织措施和激励活动,促使党员目标的实现。⑵基本步骤:科学制定目标,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可行性三个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目标任务的落实;严格进行考评,建立考评小组、考评制度,完善考评办法,公开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2.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 评议内容:把是否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作为重点。基本步骤:组织准备;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审定等顺序进行);处置不合格党员;总结整改。对不合格、基本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要做好思想工作。

  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1.党费收缴: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⑴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党组织要进行教育批评,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且年终评议不能评为优秀党员和合格党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⑶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2党费使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3.党费管理:(1)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2)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3)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4)党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每月带头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党员要主动、按时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5)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坐班(值班)制度 

 1.坐班值班安排:本村干部实行坐班制(本村干部实行值班制,每天至少安排1名村干部值班,每周固定12天集中办公)。 

  2.坐班(值班)职责:主要负责接待上级来人、来访,处理村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⑵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负责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村治保人员加强夜间巡逻工作。 

  3.坐班(值班)要求: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在村公开栏、村部醒目处,公开村干部工作分工、联系电话、值班安排表等信息两委干部除参加上级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外,原则上每月至少要有20天(含20天)在村服务 坐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实行签到制,由乡(镇、街道)包村组长和村文书负责村干部考勤登记,村

    六、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财务类:村年度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情况。以上事项必须在公开栏公开。每季度首月15日公开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⑵政(事)务类: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划、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集体资源处置情况,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宅基地分配及土地征用补偿情况,社会保障、优抚和救济工作情况。以上事项在公开栏即时公开。党务类:村党组织的任期目标、责任、重大决策,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情况,发展党员情况,推荐评先评优等情况,村干部的评议、审计、考核、奖惩情况,村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情况,党费收缴及上级下拨党费补助等情况,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等情况,推选各级党代表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以上1—4项必须在公开栏公开,第5项在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公开,第6—10项在党员大会上公开。(4)其它:上级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村民质询或意见的答复和办理情况,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以上3项在公开栏即时公开。 

    2.公开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为村务公开日。 

  3.公开方式:坚持公开栏公开与会议公开、入户公开、媒体公开相结合,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并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适宜的公开方式和对象。 

  4公开程序:村委会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近期村民意见要求提出公开意见村委会对公开内容初审并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内容审核确定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以村委会名义公布;党务工作以村党组织名义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回音壁收集反馈意见村委会(村党组织)提出补充或整改意见村委会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并及时归档。 

  七、创先争优制度 

  1.基本要求:一般结合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活动开展评比表彰;根据党章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和支部实际,制订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制订的标准,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各支部要把评比表彰同加强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制订出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2评选表彰的程序:进行动员教育,讲清目的、意义、条件;②召开大会评选;支委讨论,报上级审批;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八、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结对联系。每年安排村两委干部和有能力的无职党员结对联系一批贫困户、留守户及老党员、流动党员,生产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心理上关怀,展现共产党员良好形象。 

  2.走村入户。按村民小组或地理区域划分网格,安排党员组团走访联系,了解群众的诉求,排查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 

  3.村务代理。在村部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安排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中心户为代办员,并根据村民需要确定服务项目,为村民提供代购代理、政策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 

  4.民情例会。村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民情例会,按照诉求受理梳理分类民情例会督促检查限时办理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全程跟踪解决民生问题,村级组织无力解决的,及时上报,依托两平台两机制解决。 

  九、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包括外出、外来党员。外出党员指离开本支部所在地,到外地区、外单位经商、务工、学习等六个月以上的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仍留在本支部内的党员;外来党员指到本村辖区内经商、务工、生活等,其正式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支部的党员。 

  2.要建立党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党员有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汇报外出时的工作、思想情况。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3.对集体外出(三人以上)并且场所固定、时间较长的党员,依托驻外党支部或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对单独外出并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党支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固定在村里工作的外来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转人的,要劝其尽快转来。 

  4.认真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党员以及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各支部要抓住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大部分外出党员返乡的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谈心交友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十、党员活动日制度 

  各支部要利用党员活动室,结合支部大会每季指定一天,集中全体党员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要与召开支部大会、上党课、收看电教片、组织义务劳动、为贫困户送温暖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活动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增进友谊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增强开展党日活动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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