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2-3000-2025-0417
- 备注/文号:青政〔2025〕1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青州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各村委会,镇直各办、中心,区属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殡葬领域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经研究,制定《沙县区青州镇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沙县区青州镇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2:青州镇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沙县区青州镇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文明殡葬意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青州镇范围内擅自建造坟墓、乱埋乱葬、翻新旧墓、建活人墓等问题全面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土葬、违法擅自建造坟墓、乱埋乱葬、翻新旧墓、建活人墓等歪风,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保护水源、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的目标。
二、具体措施
在整治过程中,细化工作举措进行分类整治,尊重当地习俗、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推进,避免“一刀切”和“简单化”。
1.管控骨灰源头。火化后的骨灰由丧属(需丧属本人来镇办理,不可代办)凭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死亡人员骨灰安葬申请表》《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并登记骨灰安葬位置。丧属办理殡葬相关证明时,还须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不乱埋乱葬《保证承诺书》,阅读《移风易俗、文明殡葬——致青州镇广大村民的一封信》,知悉不能乱埋乱葬,以及乱埋乱葬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骨灰要集中统一到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区级公墓进行安葬。
2.建立健全台账。针对殡葬管理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今后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整治台账,做到详情有登记,整治事前、事中和事后有记录。各村土地协管员、民政协理员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劝导上报私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硬化等行为,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治”,始终保持“发现就查、露头就拆”的高压态势。
3.积极引导舆论。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坚决曝光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事件,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4.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全镇范围内,对违反耕地林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对阻扰执法,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各村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负责纠正和查处毁林、占耕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违法擅自建造坟墓、乱埋乱葬、翻新旧墓、建活人墓等行为监督、查处和执法。
自然资源所负责对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的排查,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擅自建造坟墓、乱埋乱葬、翻新旧墓、建活人墓等行为。
派出所负责查处借机开展迷信活动、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
司法所负责做好人民调解、纠纷调处等工作,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分清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的界限。
财政所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擅自土葬的干部职工死亡人员,不发给丧葬费和任何抚恤、补助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于城乡居民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有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予办理丧葬补助金手续。
纪委、监察组负责对干部在殡葬管理中的表现实施检查监督。对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各村村委会要坚持属地管理,切实肩负起管理职责,安排、组织、指导实施好本辖区内殡葬事务的管理,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为具体负责人,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管控骨灰源头,严格把关审核,了解审查后再出具《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等证明;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巡护巡逻,劝导宣传预防村内继续出现土葬、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对于乱埋乱葬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及时建立整治台账,上报镇社会事务办,自觉主动遏制歪风邪气。
四、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合力配合、齐抓共管,将殡葬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项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利用协商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舆论监督等6项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2.确保整治效果。要积极调动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并推动建立各村完善骨灰堂(公墓)建设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3.建立长效机制。要围绕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各村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建坟墓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村,及时进行约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对失职失责、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青州镇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青州镇殡葬领域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扬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衡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吴玉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陈 烨 镇政府副镇长
陈其湘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郑家明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陈明 林业站站长
林明娟 自然资源所所长
乐鹭腾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钟积金 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邓文婷 社会事务办干部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民政协理员、土地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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