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2-30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青委〔2022〕2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青州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志超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扬钿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组 员:廖轶凯 党委副书记
张 衡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剑云 党委政法委员
林贤树 党委组织委员
罗日干 党委委员(挂职)、公安派出所所长
吴玉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黎 晗 党委宣传委员
吴声淦 副镇长
连 斌 副镇长
陈其湘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烨同志担任。
中共沙县区青州镇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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