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1-0100-2019-00018
- 备注/文号:夏委〔2019〕63号
- 发布机构:沙县夏茂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社区),县、镇直各站办:
为持续加强绩效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及省、市、县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对政府工作人员实行二级绩效考评,现将《夏茂镇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全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评资金来源
提取个人上一年度绩效管理奖总额的20%,用于年底根据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结果统筹发放激励性绩效奖金;提取个人上一年度绩效管理奖、精神文明奖金总额的各10%,用于发放急难险重、项目攻坚以及艰苦岗位等的工作奖励。
三、绩效管理考评奖考评档次及奖金发放原则
1.镇二级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采取干部群众测评、班子评价、县部门考评等方式对每位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评档次比例设置根据年末单位实有参评人数确定,分为三档,一档、二档、三档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50%、20%,发放的奖金比例分别为总额的50%、40%、10%,当年受警告、记过和效能告诫人员直接纳入三档,三档人员每人扣发绩效奖金1200元。当年受严重警告以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根据规定不予发放当年度绩效管理奖和第十三个月工资,不予评定档次。
各档人员个人应发放二级绩效奖金=(各档应发放二级绩效奖金总额÷各档全部人员实际提取的绩效总额)*个人实际提取总额。
2.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单列考评。采取述职、县分管领导评价、镇党政主要领导评价等方法,围绕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评,其中年终工作述职测评占30分、县分管领导评价占40分、镇党政主要领导评价占30分,按照一档、二档分别占参评人数4:6的比例进行评定,一档绩效奖金按个人提取金额全额*1.2系数发放,二档绩效奖金按个人提取金额全额*全系数发放(系数=剩余奖励金额÷二档人员实绩提取总金额)。
3.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等次评定与单位绩效考评等次相挂钩。在全县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二级绩效考评档次为一档;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二级绩效考评档次为二档。
四、考评内容
㈠干部群众测评得分(50分)
年终组织我镇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主干(第一书记)以及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围绕“德、能、勤、绩”情况,按照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占干部人数3:5:2的比例对每位干部进行测评。每位干部的一档、二档、三档测评得票分别按50、45、40分的分值进行测评得分。
㈡县级部门考评得分(20分)
年终县级部门对镇业务对口办站所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所在办站所业务工作在全县年终考评排名位列1-4名,办站所负责人得20分,工作人员得19分;位列5-8名的,办站所负责人得18分、工作人员得17分;位列9-12名,办站所负责人得16分,工作人员得15分;所在办站所涉及多个项目排名的,取平均分。办站所得分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二级绩效分值。
若县级部门年终未对工作情况进行排名,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评定等次。
㈢党政班子、分管领导测评得分(20分)
年终根据各办站所,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分管领导根据干部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对工作人员按照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占干部人数3:5:2的比例进行测评打分,各档分数可设置如下:一档(17-20分);二档(11-16分);三档(10分及以下)。
㈣日常考勤(10分)
干部日常考勤情况由党政办进行统计,年终根据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计算得分。
㈤附加(减)分
1.加分项:个人所承担的工作或所在办站所业务工作在中央、省、市、县受表扬肯定的、或作典型经验交流的、或获得表彰的、或受到领导批示肯定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每次加10、8、6、4分,配合工作人员加5、4、3、2分,单项工作受多级表彰,取最高表彰得分。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减分项:个人所承担的工作或所在办站所工作受到上级批评通报、约谈的,或参加会议时因迟到、早退,或在对接落实“e.三明”工作过程中特别是落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事项不到位被效能批评通报的,或在推进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镇工作不力的,考评时应予以扣分。此项扣分上不封顶,累计扣分超1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评计为0分,取消二级绩效激励奖金。
㈥工作奖励考评办法(绩效管理奖总额10%)
1.提取工作奖励的35%用于艰苦岗位奖励。
①其中15%用于发放担任正股职务工作人员,一人兼任多个正股职务不累计。采取镇党政班子、村主干民主测评等方法,围绕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测评,分为二档,一档、二档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70%,发放的奖金比例分别为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
②其中10%用于发放担任片长职务工作人员。采取镇党政班子、村主干民主测评等方法,围绕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测评,分为二档,一档、二档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70%,发放的奖金比例分别为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
③其中10%用于发放担任包村组长职务,包村组长工作考评得分与村级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分为二档,一档为村级年终考评排名前三等的,发放奖金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二档为村级年终考评为优秀奖的,发放奖金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其余的不予发放职务奖励。
2.提取奖金总额的65%用于发放急难险重、项目攻坚奖励。参加重大事件(维稳、保护性施工等)、中心工作攻坚、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等工作,由镇党政班子根据工作人员具体表现情况,另行研究奖励方案。
五、其他事项
㈠当年度调出和未转正定级的干部单列考评,基础分设为100分,减分条款对其适用,即个人总得分=100-总减分。年终考评奖金按(财政核定标准/100)*个人总得分计发。
㈡借用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参与借用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由借用单位提取其激励性绩效奖金纳入总额,按照借用单位人员标准发放。
㈢参加年终绩效考评的领导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做好考评各环节保密工作,禁止向被考评人员泄露考评分数,被考评人员禁止向考评人员打听分数,因外泄分数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工委介入调查,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二级绩效激励奖金。
㈣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执行中遇到的特殊事项,由考评领导小组提交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六、结果运用
㈠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在考评中位列一档的干部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优先提拔使用。
㈡在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中位列三档的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中共沙县夏茂镇委员会
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