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1-0100-2021-00020
- 备注/文号:夏委〔2021〕4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夏茂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镇直各站办所:
为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完善《夏茂镇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2021年夏茂镇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委员会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2021年夏茂镇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全镇行政、事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二、考评资金来源
提取个人上一年度绩效管理奖总额的20%,用于年底根据2021年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结果统筹发放激励性绩效奖金;提取个人上一年度绩效管理奖总额的10%、精神文明奖金总额的10%,用于发放急难险重、项目攻坚以及艰苦岗位等的工作奖励。
三、绩效管理考评奖的考评档次及发放原则
㈠镇二级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从干部群众测评(占40分)、班子评价(占30分)、区部门考评(占20分)、日常考勤(占10分)4个方面对每位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考评档次比例设置根据年末单位实有参评人数确定,分为四档,一档比例设置为30%,当年受效能告诫、党内诫勉谈话和政务警告人员直接纳入三档,当年受党内警告及以上、政务记过及以上处分、本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直接纳入四档,其余人员归入二档。一档人员发放的奖金为提取总额的40%,其余人员发放的奖金为提取总额的60%。
各档人员个人应发放二级绩效奖金=(各档应发放二级绩效奖金总额÷各档全部人员实际提取的绩效总额)*个人实际提取总额。当年受效能诫勉教育、效能通报批评人员分别扣减当年度绩效管理奖金或年终追加绩效的5%、10%。当年受效能告诫、党内诫勉谈话和政务警告人员直接纳入三档,扣减当年度绩效管理奖金或年终追加绩效的15%。四档中,当年受党内警告人员、本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扣减当年度绩效管理奖金或年终追加绩效的20%;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政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本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取消绩效管理奖或年终追加绩效和第十三个月工资。
㈡镇领导班子成员(不包含科级干部)实行单列考评。采取工作述职、区分管领导评价、镇党政主要领导评价等方法,围绕班子成员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评,其中年终工作述职测评占30分、区分管领导评价占40分、镇党政主要领导评价占30分,按照一档、二档分别占参评人数4:6的比例进行评定,一档绩效奖金按个人提取金额全额*1.2系数发放,二档绩效奖金按个人提取金额全额*全系数发放(系数=剩余奖励金额÷二档人员实绩提取总金额)。
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等次评定与单位绩效考评等次相挂钩。在全区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二级绩效考评档次为一档;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二级绩效考评档次为二档。
四、考评内容
㈠干部群众测评得分(40分)
年终组织镇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主干(第一书记)以及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围绕“德、能、勤、绩”情况,按照一档、二档分别占干部人数3:7的比例对每位干部进行测评。每位干部的一档、二档测评得票分别按40分、35分的分值进行测评得分。
㈡区级部门考评得分(20分)
年终区级部门对镇业务对口办站所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所在办站所业务工作在全区年终考评排名位列1-4名,办站所负责人得20分,工作人员得19分;位列5-8名的,办站所负责人得18分、工作人员得17分;位列9-12名,办站所负责人得16分,工作人员得15分;所在办站所涉及多个项目排名的,取平均分。办站所得分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二级绩效分值。
若区级部门年终未对工作情况进行排名,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评定等次。
㈢党政班子、分管领导测评得分(30分)
年终根据各办站所,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分管领导根据干部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对工作人员按照一档、二档分别占干部人数3:7的比例进行测评打分,各档分数可设置如下:一档(25-30分);二档(18-24分)。
㈣日常考勤(10分)
干部日常考勤情况由党政办进行统计,干部日常缺勤一次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
㈤附加(减)分
1.加分项: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国家级加5分,省部级加3分,地厅级加2分,单项工作受多级表彰,取最高表彰得分,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减分项:个人所承担的工作或所在办站所工作受到上级批评通报、约谈的,或参加会议时因迟到、早退,或在对接落实“e三明”工作过程中特别是落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事项不到位被效能批评通报的,或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力的,考评时应予以扣分。此项扣分上不封顶,累计扣分超5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评计为0分,取消二级绩效激励奖金。
㈥工作奖励考评办法(绩效管理奖总额10%)
1.提取工作奖励的35%用于艰苦岗位奖励。
⑴其中20%用于发放担任正股职务工作人员,一人兼任多个正股职务不累计。采取镇党政班子、村主干民主测评等方法,围绕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测评,分为二档,一档、二档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70%,发放的奖金比例分别为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
⑵其中15%用于发放担任包村组长职务,包村组长工作考评得分与村级年终考评结果挂钩,分为二档,一档为村级年终考评排名前三等的,发放奖金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二档为村级年终考评为优秀奖的,发放奖金总额的50%,除以各档的实有人数;其余的不予发放职务奖励。
2.提取奖金总额的65%用于发放急难险重、项目攻坚奖励。
参加重大事件(维稳、保护性施工等)、中心工作攻坚、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等工作,由镇党政班子根据工作人员具体表现情况,另行研究奖励方案。
五、其他事项
㈠当年度调出和未转正定级的干部单列考评,基础分设为100分,减分条款对其适用,即个人总得分=100-总减分。年终考评奖金按(财政核定标准/100)*个人总得分计发。
㈡借用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参与借用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由借用单位提取其激励性绩效奖金纳入总额,按照借用单位人员标准发放。
㈢参加年终绩效考评的领导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做好考评各环节保密工作,禁止向被考评人员泄露考评分数,被考评人员禁止向考评人员打听分数,因外泄分数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委介入调查,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二级绩效激励奖金。
㈣夏茂镇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如有疑义事项由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
六、结果运用
㈠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在考评中位列一档的干部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优先提拔使用。
㈡在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中位列三、四档的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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