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1-0100-2021-00025
- 备注/文号:夏政〔2021〕12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夏茂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李德章同志的《干部退休审批表》收悉。
李德章,男,1961年7月出生,1979年7月参加工作,工龄为42年1个月,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准予退休。退休后居住在三明市沙县区东升佳苑801室。根据沙政〔1990〕39号文件规定,发给安家费500元,房屋修缮费1000元。根据省政府闽政〔2006〕40号、闽人社文〔2015〕275号和闽人社文〔2017〕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养老金由三明市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测算发放,从2021年8月起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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