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901-0100-2021-00025
  • 备注/文号:夏政〔2021〕12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夏茂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同意李德章同志退休的批复
来源:沙县区夏茂镇 时间:2021-11-02 08:59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李德章同志的《干部退休审批表》收悉。 

  李德章,男,19617月出生,19797月参加工作,工龄为421个月,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准予退休。退休后居住在三明市沙县区东升佳苑801室。根据沙政〔199039号文件规定,发给安家费500元,房屋修缮费1000元。根据省政府闽政〔200640号、闽人社文〔2015275号和闽人社文〔2017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养老金由三明市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测算发放,从20218月起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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