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9-02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6
一、招聘原则
1、坚持自主报名、服从安排的原则;
2、坚持平等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脱贫户1人。
三、招聘范围、条件及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范围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精准扶贫对象。
(二)招聘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工作内容
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四、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试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复试时间根据情况,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请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五、聘用时间及薪资待遇
1、 时间:1-3年
2、 薪资待遇:
① 1810元/月(含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② 提供住宿(仅针对在乡政府工作人员)。
3、 工作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或郑湖乡各行政村 。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9日
2、 报名方式及材料:
① 本人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供个人简历,到郑湖乡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②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要求
公示期间,经查实不适宜招聘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在受聘期间,应聘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经公示后确定的聘用人选,经过组织谈话和任前培训后,签订聘用协议,并分配到相关岗位任职。招聘对象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予以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再行增补。此次招聘工作由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负责。
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8-5752130、1876027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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