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9-02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沙郑政〔2024〕2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经研究,现将《郑湖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汛期施工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郑湖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汛期施工应急预案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转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田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乡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汛工作,提升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造成的损失,保障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扎实做好防范应对
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在汛期,各施工队在统一领导下,组成抗洪防汛抢险突击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汛期到来之前,应及时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汛前隐患排查,前移防范关口,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重点督查等形式,深入排查塘坝、灌拌渠系、机井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同时,要加快在建水源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扫尾,确保旱能灌涝能排。
二、汛期施工措施
(一)汛期施工准备工作
1.随时掌握气象趋势及动态,建立合理有效的气象信息机制,以便安排施工,做好汛期预防工作。
2.提前做好劳动力安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储备足够的物资材料以保证雨季的施工。同时,做好材料(如钢筋、水泥等)的防受潮、防锈蚀工作。
3.对现场所有动力照明线路,供配电电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以及漏电等隐患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处理。
4.提前布置排水系统,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要有排水坡度,便道旁边要开挖排水沟,做好各类基础、施工场地、驻地周围等防洪排水措施疏通,检修场地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对施工产生影响。
(二)汛期施工
1.防暴雨措施。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保证其不被雨水淋打、浸泡。遇暴雨天气,立即停止场内所有混凝土施工、吊装作业、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施工车辆暂停行驶;切断高压电源,关闭现场发电、用电设备。
2.汛期防雷措施。项目区内电站、发电房等处于雷击区的机械设备全部装设防雷保护设施,防止雷电击毁设备击伤人员。防雷保护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定期检查。遇雷电天气,立即停止场内电器设备操作、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3.汛期防冰雹措施。接到冰雹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防被冰雹击打损坏。遇冰雹天气,立即停止项目区内所有施工作业,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进入预置的庇护所。
4.汛期防风措施。接到大风预报时,及时加固设施设备防滑移、防倾覆锁定装置的薄弱部位。大风开始袭击时,立即停止高空、吊运等作业,必要时进行锁定、锚固,防止机械设备倾翻、滑移事故的发生;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电伤事故的发生。
雨季施工时,应在现场设专人负责,确保现场安全。使用重型机械和车辆时,应注意地面有无松软现象,以防机械深陷泥潭。如遇暴雨、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应及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三、保障农田防灾减灾工作落实
郑湖乡村振兴办和项目管护人员应加强对高标准农田防汛防灾工作的检查,督促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农田建设防汛措施落实落细。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基础设施因自然灾害损毁调度指南》及其他有关要求,逐级及时填报农田灾损情况。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部门沟通协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灾害防范化解水平。灾后及时组织农田排涝、生产自救,加快水毁设施修复,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