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沙县侨台联预算说明

日期:2015-09-05 09:33 来源:侨台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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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沙县侨台联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联系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做好来沙探亲、访友、旅游、投资、就学等接待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沙县侨台联单位内设办公室,经费性质为机关事业,人员编制数3,在职人数3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沙县侨台联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侨务、对台方针政策,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侨情动态,做好与海内外侨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团结和联络岛内外台胞,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做好台胞的就业、升学等方面工作,了解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联系在沙县投资、求学的台胞,开展沙县和台湾之间的交往、交流活动,协助做好来沙观光、旅游和从事交流活动的台胞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台宣传工作,吸引台资、侨资,促进沙县经济发展,加强同涉台涉侨有关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台侨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5, 沙县侨台联收入预算为42.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16万元,其他收入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4万元,公用支出6.9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0.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港澳台侨事务行政运行38.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2.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单位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1.58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接待不上酒水和高档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无公车)
   附件: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类别 2015年预算 支出项目类别 2015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40.16 一、基本支出 39.39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39.39
三、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拨款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12
四、其他财政资金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支出) 6.99
五、驻外单位预算外收入   二、项目支出 3.00
六、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九、其他收入 2.23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42.39
十、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含上年)   六、结转下年  
十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收入总计 42.39 支出总计 42.39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58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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