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沙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沙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受县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办理本辖区的文化市场行政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沙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综合股、执法股、法制股,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10名,在职人数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沙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任务是:一手抓加强执法与监管,一手抓促进发展与繁荣,不断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严厉打击文化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着力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与办案水平,切实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不断开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战斗力。
(二)引导和规范文化市场和体育市场经营活动,强化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考级市场、文物市场、广播影视市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健全完善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侵权盗版、传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组织“清源2016”、“净网2016”、“秋风2016”、“护苗2016”四大专项行动,推进“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五)加强文化市场和体育市场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配合做好文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建设,确保文化市场和体育市场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
(六)开展说理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书推广应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评查与参评创优活动,逐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水平。
(七)协助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八)继续推动和落实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
(九)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舆论氛围。
(十)承办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6年,单位收入预算为81.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1.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37万元,公用支出16.59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1.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文化市场管理80.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费支出以及网吧督查扫黄打非等各项事务支出
(二)其他文化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转的各类公务支出。
工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专项经费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