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沙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6-02-18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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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沙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受县住建局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承担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负责实施市区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方面的监察工作;二是负责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占道审批管理工作;三是负责户外广告、画廊、标语牌等的审批管理工作以及占用城市道路、园林绿地设置的落地指示牌、标志牌的管理工作。四是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城区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负责规范弃土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包括内设“三室四中队十街区”即:办公室(含财务室、信访室)、执法督查室、法制宣传室、巡查处置中队、案件执法中队、规划中队、新城中队和十个街区。大队受县住建局委托执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实施市区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等方面的监察工作。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核定人员编制数46人(含乡镇青州、夏茂、金沙园等中队8人),在职人数39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本单位主要任务是:2016年,沙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手段,狠抓突出问题攻坚,改善城市环境薄弱环节,以数字化城管建设为抓手,狠抓长效管理落实,提高精细网格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堵疏结合,加强整治。针对主次干道经营秩序问题,计划在城区建立五条“特色街”(即修理、缝补、特色小吃、水果、夜市等街)的设计,将主干道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夜市摊点等摊点分批分期迁移至特色街,实行集中经营,对未进入指定位置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包括主次干道(新城路、李纲路、建国路、长泰路、三官堂路、长富路、205国道城区段)、商业街(府前东路、府前中路、府前西路、步行街、金街区)以及背街小巷道路两侧范围内未经审批或审批时间超限等各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遮阳雨披(棚)、乱张贴广告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严格广告审批,推进规范化管理。    

2、标本兼治,努力开创城市长效管理新局面。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科学划分管理责任,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明确管理事项,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结合实际,采取严管与疏堵相结合,创新管理办法,发挥舆论新闻媒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的作用,自觉接受市民监督,客观反映市情民意。通过强化责任、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城管为民、全民城管”全社会共同管理城市的良好局面。    

3、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建议整合现有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专门负责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原有各部门不再行使已移交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管理和处罚权,各部门原有的执法队伍相应集中统一调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6, 本单位收入预算为645.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9.64万元,办案费补助32万元、其他收入1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5.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4.13万元,公用支出11.67万元,项目支出339.8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45.6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403.83万元。主要用于城监大队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等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23.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7万元。主要用于城监大队拆违费用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四)城市管理110指挥中心经费31万元。主要用于110指挥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及宣传经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万元(含城市110指挥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4.6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相关单位及本单位加班误餐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33.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制度,厉行节约。    

     

附件: 1.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4.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5.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201603181623264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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