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2017年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产权登记、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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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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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全额拨款 |
20 |
1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完成日常不动产登记业务,按承诺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不动产登记,继续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风险楼盘化解的登记工作。
(二)加快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建设,由于原先采取空库运行,影响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争取对完成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的区域进行建库,扩大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
(三)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队伍建设,组织1-2期的不动产登记人员等业务骨干参加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班,学习不动产统一登记最新的政策和专业知识,以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要求。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 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入预算为12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0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6.72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7.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9万元,公用支出2.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单位医疗6.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事业运行(国土资源事务)104.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9.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入预算为127.81万元,比2016年增加127.8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新设立单位。部门支出预算为127.81万元,比2016年增加12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09万元,比2016年增加121.09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新设立单位。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长0%。
十、政府采购支出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
6.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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