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沙县总工会财政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19 15:49 来源:沙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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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财政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是县委县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2、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新建企业(新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3、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沙县作贡献。

5、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做好县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县总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7、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沙县总工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单位和2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沙县总工会

全额拨款

6

6

沙县干部职工业余学校

全额拨款

5

3

沙县工人文化宫

全额拨款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沙县总工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大、十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工人阶级、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总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扎实推进“四个工会”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发展大局,创建责任工会。

1.把握政治方向。深深入学习党的十大、十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引导全县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工作实际,深入思考、主动参与,努力在我县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作用,展现作为,释放全县广大职工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

2.保障职工安全。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肩负着监督的职责,在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发挥重要作用。要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工会劳动保护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坚持推行一法三卡、职业病防治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工作,努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3.开展劳动竞赛。要以劳动竞赛为重要载体,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拓展范围,深入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争创工人先锋号、重点工程功臣杯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安康杯等劳动竞赛活动,要结合沙县经济发展实际,在小吃业、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举办优质服务、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获得职工技术比武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县“五一劳动标兵”称号,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职工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建功立业。

(二)围绕职工冷暖,创建服务工会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继续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推广一函六书协商方式,大力推动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力争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继续贯彻落实《2011-2015年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提升规划》,改善职工就餐、住宿、文娱、医疗条件,推动全县职工食堂管理规范化、集体宿舍标准化、文娱活动普及化、医疗帮扶常态化。

2.依法参与社会管理。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不断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强化普法宣传、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等工作重点。加强职工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深化情暖职工维权行动,推进落实以一庭两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强化12351工会维权热线服务,建立完善法律志愿服务队伍,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稳定、促进社会稳定。

3.做好职工帮扶工程。进一步完善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突出救助、维权、服务等综合型帮扶,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把职工服务中心建成联系和服务职工的窗口,满足职工多样性帮扶需求。完善困难职工帮扶网络,2018年实现工会帮扶网络延伸至园区、镇(街道)、社区、企业。以贯彻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为主线,深入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和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工会品牌服务活动,力争实现数据库内困难职工帮扶全覆盖。同时,要稳步推进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把这项社会响应度良好、职工普遍欢迎的好事做实。进一步落实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为备孕期、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提供舒适的休息场所和人文关怀。

(三)围绕职工素质,创建文化工会

1.强化宣传报道。开展工会新闻宣传竞赛活动,建立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新闻宣传的考核机制,注重挖掘、提炼基层工会在服务职工中的创新做法,加大对工会先进集体、模范人物、一线职工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全面提高工会舆论引导和工会工作的宣传能力。

2.弘扬劳模精神。加大劳模培养选树力度,做好2018年全国、省五一奖状、奖章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发挥劳模工作室作用,培养技术骨干,做好传帮带工作,为劳模施展才华搭建平台;继续开辟县电视台劳模风采专栏,组织劳模到金沙园劳动模范林植树造林,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带头作用;要进一步关心劳模身心健康,组织劳模进行两年一次的体检,配合上级工会组织好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参加全总、省总组织的疗休养活动,完善劳模关心慰问、生活保障、困难帮扶、宣传教育、动态管理五项机制,实现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的良好风尚。

3.丰富文体活动。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工文化建设机制,以职工文化体育协会为平台,以职工书屋为阵地,充分利用春节、三八、五一、国庆等节日,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继续实施提炼一种企业精神、唱响一首企业之歌、设立一个文化场地、建立一支文艺队伍、创办一份企业报刊的五个一工程,精心培育一批企业文化示范点,推动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上新台阶。今年要开展书画展、职工摄影展、读书活动等职工文体活动,凝聚、激发职工服务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四)围绕自身建设,创建活力工会

1.规范建会建家。以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按照“巩固、发展、提高”要求,全面激发基层工会活力。要切实做好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工会组建五年规划,创新组织形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巩固、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创建活动,推动基层亮目标抓落实,亮特色树品牌,积极配合市总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先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和“优质职工服务窗口”; 继续开展模范职工之家“1+x”带创活动,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建会建家工作。

2.提升队伍素质。完善工会干部联系基层和职工的长效机制,持久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强化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对新招聘的工会专干进行培训,并积极推进工会主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工会干部自身素质、服务能力、维权能力、整体合力。

3.巩固活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党的十大、十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委“两查”和工会系统的“面心实”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职工群众,加强工会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要建立工会干部挂钩联系基层、企业工会机制,定期到挂点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指导推进工代会、职代会等工作规范开展;持续深化服务职工零距离“五比五不让”和“工会干部”企业大走访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带头,经常深入职工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切实打造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同时,我们还要统筹推进党建、综治、计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机关效能以及财务、经审、信息、调研等工作,为开创全县工会工作新局面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沙县总工会收入预算为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零万元,财政专户拨款零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零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6.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零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零万元,公用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零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2012901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2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各项业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业务检查指导、下级业务对接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沙县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万元,与2017年相同。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沙县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沙县总工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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