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沙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2-20 来源:沙县党校
| | | |

中国共产党沙县委员会党校2019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沙县县委党校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我县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

2. 宣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战略部署,对省、市内外及我县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县县委党校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沙县县委党校

全额拨款

20

2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沙县县委党校主要任务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党校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国、省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跟形势任务,融入发展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力求在特色办学、科研资政、校园管理等工作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我县持续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营造好干事创业氛围,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沙县”做出应有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突出县域特色推进教学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教学办班。根据我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实际和需求,科学合理制定2019年办班方案,规范办班方案、档案,严格落实办班计划,创新三段式教学模式、异地培训、微课堂、流动送学等方式,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研讨、轮训,重点办好各类主体班次。二是落实党政领导到校讲课制度。制定新一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时,排出县委、县政府党政领导到党校上党课时间安排表和对应班次,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1次到校讲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主体班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三是继续完善现场教学。进一步挖掘“小吃文化现象现场教学基地、现代农业创新创业示范教育基地、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三条现场教学线路的主题和亮点,完善现场教学专题课教学设计,重点做好教师介入提升讲解等工作,打造具有沙县特色的现场教学路线。四是拓展对外业务。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委及外地党校的对接和联系,特别是与福州鼓楼区委党校的共建,大规模承接各类异地办班,拓展业务,提升知名度。

2.加强科研咨政推动成果转化。一是围绕中心确定课题。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明确科研方向,挖掘总结我县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的优秀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力求形成一批领导关注、反映我县亮点、热点、难点的咨政文章。二是立足调研夯实基础。组建课题组定期深入基层走访蹲点调研,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重要思想和探索实践研究工程”开展调研。加强部门协作,开拓视野,取长补短,把课题做实做细,提升课题质量,扩大影响力。三是建设平台转化成果。在充分利用《三明论坛》、《三明党校论坛》等平台的基础上,编印《党校信息》内刊作为咨政呈阅件,争取一年至少编印刊发1-2期。将党校微信公众号作为辅助平台,定期推送科研动态。搭建师生合作平台,利用学员优势开展专题研究,并择优选入《党校信息》,促进教学与科研成果转化。

3.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从严治校。一是规范校园管理。继续深化落实《中共沙县县委党校教职工考核实施意见》、《中共沙县县委党校关于加强科研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沙县县委党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中共沙县县委党校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强化落实机制。分解落实新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重点任务实行责任分解,实施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党校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促落实、出成效。坚持从严治校,实现管理出效益。三是提升校园环境。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文明单位、县级党校教学质量评估为契机,突出“党校姓党”,进一步提升支部建设,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推进校园提升改造建设,重点抓好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门窗更换和后排平房危房整理改造等工作。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沙县县委党校收入预算为321.04万元,比上年增加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常规调整,非税收入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0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1.04万元,比上年增加28.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8万元,公用支出60.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1.04万元,比上年增加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常规调整,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干部教育26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退休高龄补贴、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11.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公积金17.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0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干部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今年计划安排一名教师出国境开展学术访问。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委党校及周边县兄弟党校调研、交流、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70.27%,主要原因是:我校积极拓展培训业务,着力提升办学水平,省、市委党校及周边县兄弟党校间的调研、交流、指导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沙县县委党校共设置2个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干部培训、业务费等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5万元。

2、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3、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无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沙县县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万元,比2018年增加3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培训任务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沙县县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沙县县委党校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C:\fakepath\中共沙县县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