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工信与科技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经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工信与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㈠负责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发展规划、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与创新,对轻纺、电力、冶金、石化、建材、煤炭、医药、机电和有关行业进行管理;㈡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㈢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㈤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㈥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㈧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㈨负责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㈩外国专家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十一)承担县政府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县国防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工信与科技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沙县工信与科技局 |
行政 |
16 |
16 |
|
沙县节能监察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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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市场服务中心 |
自收自支事业 |
7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工信与科技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信工作会议精神,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贯彻落实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的作用,加快智能制造业发展,补链条促集群,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已经科技发展,力促工业经济稳健发展。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优质服务,力争工业发展稳定。二是抓增加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抓项目带动,增强发展后劲。四是抓稳中求进,强化监测运行力度。五是抓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提升。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沙县工信与科技局收入预算为31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硅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0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6万元,公用支出29.33万元,项目支出76.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硅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商贸事务)239.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
2.行政运行(商贸事务)76.04万元。主要用于工业运行、项目工作、硅产业招商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9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派出的工作督导组、检查组、业务开展、兄弟县区经济协作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50%,主要原因是招商任务加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沙县工信与科技局共设置5个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工业运行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前工作经费、业务费、硅产业招商组工作经费,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工信与科技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3万元,比2018年增加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招商职能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沙县工信与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沙县工信与科技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沙县工信与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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