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29号),下达我区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10万元。该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计划用于开展沙县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创建)5万元;沙县区大洛镇昌荣畲族村黄竹坑畲药加工厂区道路硬化项目5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8日。如有疑问,可拨电话:0598-5822292进行反映。
沙县区委统战部 沙县区民族宗教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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