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验收合格予以资金拨付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2025﹞82号)文件,下达我区培训资金28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70人。该项目经招投标,由三明沙县原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27.895万元中标并承担培训。三明沙县原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经验收合格拟拨付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无异议拨付培训资金。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2月9日。
监督电话:0598-5822874。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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