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沙县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通过验收及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号)、《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沙县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2024〕54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分别对沙县胜农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等8个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沙县区2024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对示范片种子、肥料、药剂等物化补助、社会化服务等验收内容,根据合同、影像照片、发票、支出凭证等资料进行审核,经验收专家组审议,一致同意项目验收合格。现将该项目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12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6日--1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8-5822874;区农技中心:0598-5835661。
附件:2024年沙县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补助资金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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