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上报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3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22〕42号)等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愿的禽蛋企业按照《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申报2025年闽西禽蛋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申报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在《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上报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通知》以及区政府网站(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拟支持项目清单的公示)公示的名单内。
附件: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申报指南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续建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畜牧业发展潜力和竞争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推进禽蛋等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着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打造布局合理、链条完整、带动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根据项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闽西禽蛋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2025年闽西禽蛋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主体须在由前期遴选上报及区政府网站公示的备选项目范围内实施,确因不可抗因素需调整的,经备选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备选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单位)须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填写申报书,编制实施方案,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补助,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范围的建设内容建设时间不得早于遴选上报的时间(2024年11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资金补助方向、补助方式、承担主体、补贴比例、发票要求等相关规定按照《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22〕42号)文件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限
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
四、项目评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五、项目批复
通过评审拟列入扶持的备选项目须在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备选项目情况(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予以批复,并报省市备案。
六、项目实施
1.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项目的主管部门,须全程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工作;按照项目属地原则,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须加强对批复项目的就地就近监管、组织实施,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设计、预决算、监督实施、资金管理、档案建立、竣工自验收、总结等工作,2025年闽西禽蛋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原则上2025年12月底前须完成。
七、项目验收
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八、资金拨付
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
2025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
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单位承担项目的优势
三、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与规模
四、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五、实施内容
六、经费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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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项目总投入(万元)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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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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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八、项目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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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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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单位及乡(镇、街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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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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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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