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沙县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提升水稻单产水平,提高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现将《2025年沙县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项目任务全面完成。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5年7月31日
2025年沙县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区水稻单产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由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三明市沙县区百农思达种植家庭农场等4个水稻规模种植主体承担实施第二批水稻单产提升项目(见附件),建立示范片面积350亩以上,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集成技术,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方式、提高“五新”技术到位率,提升水稻单产水平,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改善生产设施装备。通过改善生产设施装备,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提高水稻单产水平,降低人工成本,增加种植效益。
(二)打造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以实施水稻单产提升项目为载体,建设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水稻“五新”技术;开展生产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等,提高水稻单产。
(三)集成单产提升技术。选用水稻高产、优质、适应性广、抗病性强、抗逆性好的品种,应用全程机械化生产、优化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农艺、农机配套绿色优质高产高效集成技术,落实适时收获和防灾减灾措施,实现水稻生产绿色提质增效。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设施装备购置,药剂、肥料、育秧盘等物化投入补助和机械作业(机耕、机播、机插、机防、机收等)社会化服务补助,以及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补助比例不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40%,且不超过经项目验收核准的物化投入补助票据总金额;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项目补贴重复。每个主体给予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若项目验收补助资金不足12万元,则以实际验收结果进行补助。
承担水稻单产提升项目(第二批)的主体,与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水稻单产提升项目(第一批)的主体不重复。
(一)设施装备购置。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为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
(二)农资物化补助。育秧盘每亩补贴不超过75元;育秧基质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配方施肥每亩肥料补助不超过160元;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每亩农药补助不超过60元。
(三)社会化服务补助。机械作业(机耕、机播、机插、机防、机收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每亩不超过130元,含机耕、机插(机播)、机防、机收4项中的3项服务可确认为全程机械社会化服务;否则,每项每亩补助不超过40元。
四、资金拨付与管理
(一)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区财政局根据核实测产验收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统一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拨付。
(二)绩效评价。项目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管理。根据《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沙农〔2025〕9号)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延续作为该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二)明确工作方案。结合水稻生产实际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申报情况,明确水稻单产提升的技术路径,以及具体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实施地点、种植品种、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资金安排等内容。统一按标准设立标牌,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农民观摩学习,扩大宣传影响。
(三)完整生产记录。项目主体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文字、表格等多种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区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督促落实。
(四)强化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做好良种推广、农艺与农机配套绿色优质高产高效集成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实施主体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促进增产增效。
(五)严格项目验收。2025年水稻单产提升项目实行区级验收办法,项目建设内容于11月5日前完成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设备购置采取现场验收,根据合同、发票、支出凭证等予以审核确认;每个主体随机选择3个点进行测产,每个点面积不小于1亩,最终产量平均后,与当地上年单产水平进行比较。对示范片肥料、药剂等物化补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验收内容,根据合同、影像照片、发票、支出凭证等资料进行审核,予以验收确认。
(六)严格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及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成效、资金使用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结束后,将日常归档的有关材料汇编成册。
附件:2025年沙县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二批)建设内容一览表
附件
2025年沙县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第二批)建设内容一览表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实施地点 |
稻作类型 |
种植面积 (亩) |
落实的关键 技术措施 |
目标亩产(公斤) |
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 |
购置设备名称及 台数 |
补助方式 |
补助资金(万元) |
|
1 |
夏茂镇 |
洪华灶 |
洪华灶 |
松林村 |
烟后稻 |
143 |
选用水稻高产、优质、抗性好的品种,推广烟后稻农艺、农机配套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 |
610 |
√ |
履带旋耕机1台 |
购置设备补助,肥料、农药、育秧盘等物化投入补助及社会化服务补助。 |
12 |
|
2 |
三明市沙县区百农思达种植家庭农场 |
陈秀锋 |
罗坑村 |
烟后稻 |
118 |
610 |
√ |
履带旋耕机1台 |
12 |
|||
|
3 |
龚金鑫 |
龚金鑫 |
月邦村 |
烟后稻 |
52 |
选用水稻高产、优质、抗性好的品种甬优1540、春诚优887,推广烟后稻全程机械化农艺、农机配套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 |
600 |
√ |
插秧机1台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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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桥镇 |
三明市沙县区德彬种植家庭农场 |
陈德彬 |
安田村 |
烟后稻 |
46 |
600 |
√ |
履带旋耕机、旋耕机、起垄机各1台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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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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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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